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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时赔偿项目的分析

来源:网络 作者:叶海滨 时间:2016-06-11

    日常生活中,大部分人每天都要上下班。如果在上下班时遭遇交通事故,是按照工伤程序来理赔还是按照交通事故来理赔,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今天就给大家来分析下上下半时遇到交通事故如何理赔的问题。

    工伤,简单点说就是在上班时或者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损伤。所以要求一定是在上班时、因公外出或者上下班途中意外遭受的人身损害才能称之为工伤。交通事故简单地说就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重点在市政道路和因过错或者意外导致事故发生。工伤和交通事故两者在构成上有重叠的地方,如果同时符合工伤和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原则上就能够获得双重赔偿。

    获得双重赔偿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劳动者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可以同时主张工伤和人身损害赔偿。这里有一个限定条件,即因为交通事故主张工伤的,劳动者在该交通事故中所负的责任须为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聪明的读者可能会问:“我国法律对于工伤或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不是采取填平原则吗?主张双重赔偿不是还能赚一笔了?”这里乐清交通事故律师要告诉大家,工伤和交通竞合时的赔偿项目并不是都能拿到的,举几个例子,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只能在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中选其一,其他的比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赔偿金”性质的项目,是可以同时获得的。

    那么如何去区分哪些项目可以主张双重赔偿?这里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只要看理赔时是否需要提供发票就能对该项目是否能够主张双重赔偿作出大致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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