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委托丙方居间服务,促成甲方与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丙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西宁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室,建筑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对外无担保、抵押或者出租等情况,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经乙方居间介绍与丙方就上述第一条所涉商品房订立商品房买卖协议。
甲方在与丙方完成本合同所涉商品房的交易后,支付给乙方中介费人民币30万元。
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房屋基本情况,承诺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乙方承诺,如因房屋基本情况与本合同所述不符,或者因其他非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在____个月内就该房屋办理产权证的,乙方应当退还中介费,并承担中介费用20%的违约金。
第三条 中介费支付方式
甲方在与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天内,支付给乙方中介费______万元;并于房屋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___天内,支付余款_______万元。
上述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账户。乙方应提供以其本人为户名的银行账号。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